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自动喷洒系统是我国当前常用的自动灭火设施,在公众集聚场所的建筑中设置数量很大,自动喷洒灭火系统对在无人情况下初期火灾的扑救,非常有效,极大的提升及建筑物的性能。保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完好有效,意义重大。
申请单位应对检测的建筑电气先进行调试自检,系统运行正常后按以下程序办理检测事宜:
1 、 受检单位填写《电气消防检测委托书》、《委托单位申报资料》表。同时送电气系统竣工图、有关电气设备的试动转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各 1 份到当地检测中心。
2 、 当地检测中心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检测,检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出具一式三份《建筑电气消防检测报告》,受检单位收到检测报告后,将其中的两份分别送到当地消防大队,消防支队办理有关手续。
3 、 在约定检测时间前一小时,开启所有受检单位送达的电气竣工图及有关资料。
4 、受检单位在领取检测报告时,退还受检单位送达的电气竣工图及有关资料。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由泡沫液罐、泡沫消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管道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空气泡沫产生器组成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冷却喷淋给水系统
由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防冷却给水系统。